|
《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篮球俱乐部职业化建设,促进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2005-2008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以及我国职业篮球俱乐部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准入办法》,《准入标准及评估细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篮球俱乐部职业化建设,规范职业篮球俱乐部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以及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是由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主办的中国男子篮球最高水平的职业联赛。
第三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篮球协会章程》,服从中国篮协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并与联赛办公室(联赛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各项协议。
第五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其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等其他内容及规定必须符合准入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 为实施俱乐部准入方案,由联赛委员会授权成立联赛准入检查评估小组(以下简称“准入评估小组”),由中国篮协、俱乐部、联赛办公室及其他方面专家组成。
第二章 参赛队伍规模及评估资格
第七条 2008-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参赛队伍拟维持上赛季队伍规模,最多不超出18支,参赛队原则上保持双数,分两个阶段准入,参赛队伍规模最终的确定将视第一阶段准入评估的情况而定,不符合准入评估标准的俱乐部将被强制退出。
第八条 第一阶段具有准入评估资格的俱乐部有17家,依次是:2007-2008赛季CBA职业联赛1-16名的队伍以及北京奥神俱乐部。
第九条 拟定第二阶段具有准入评估资格的俱乐部为2007年、2008年两个赛季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简称“NBL联赛”)综合成绩最好的三个球队(如综合成绩并列,则以2008年决赛决赛阶段的成绩决定最终排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2007年NBL联赛决赛阶段名次+2008年NBL联赛决赛阶段名次。
第三章 申报及评估检查
第十条 2008年5月20日前,参加第一阶段准入评估工作的俱乐部应根据《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将需要申报的材料上报CBA联赛办公室。逾期不报的俱乐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今后如欲重返CBA联赛则必须先参加NBL联赛)。
第十一条 2008年6月5日前,“准入评估小组”对第一阶段递交了准入评估材料的俱乐部进行评估检查。
第十二条 2008年7月30日前,拟定第二阶段具有准入评估资格的俱乐部应根据《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将需要申报的材料上报CBA联赛办公室(前提是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如果需要从NBL俱乐部中补充球队)。
第十三条 2008年8月10日前,“准入评估小组”对第二阶段递交了准入评估材料的俱乐部进行评估检查(前提是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如果需要从NBL俱乐部中补充球队)。
第十四条 2008-2009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及评估细则》涉及6个方面的内容(共40条标准),具体有:俱乐部制度及管理;俱乐部运营;运动队建设及管理;俱乐部硬件设施;“三个服务”;参赛保证金及加盟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篮球协会
2008年4月30日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