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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与雄鹿虽然最终完成签约,但其实这并非广东宏远想要的合约。那么,广东宏远为什么要违背意愿地接受易建联与雄鹿签订一份“普通新秀合同”?除了NBA的规则外,中国篮协在其中的作用相当明显。 宏远期待利益兑现
在广东宏远与雄鹿的谈判过程中,宏远一直盘算着自身的经济利益。如果雄鹿准备买断阿联与宏远的合同,就必须付出现金和某些具有附加值的东西。宏远另外还要求,阿联的经纪权应当归属代理广东宏远球员的经纪公司。
但到头来,这些要求都没有实现。宏远队总经理刘宏涛与易建联本人都表示,签订的合同只是一份普通的新秀合同,并没有任何附加条款。至于宏远要求易建联的上场时间保证,也没有写进合同。
阿联经纪人遭解雇
中国篮协曾经规定,外出打球的中国球员都要聘请一个国内经纪人,阿联此前也聘请了一个国内经纪人,但宏远俱乐部对经纪人的工作不满意,已经将其解聘,这样一来,广东宏远队就可以更大限度地榨取阿联的“剩余价值”了。
备战奥运篮协施压
据了解,宏远俱乐部之前的种种行为是得到了中国篮协的默许的,但是眼看新秀签约截至时间迫近,为了中国篮球的未来,为了2008年奥运会,篮协希望易建联事件尽快解决,以便让易建联在NBA中提高水平。也就是这个原因,让宏远俱乐部不再固执己见,最终妥协下来与雄鹿队签约。
雄鹿不交易阿联
当然,签订工作合同,并非说明阿联一定会在雄鹿队征战新赛季。根据NBA的规定,新秀签约后30天内不得转会。就是说在雄鹿队的季前赛开战前夕,阿联在理论上也不会存在被交易的可能性。不过,从雄鹿之前对易建联的执着,以及易建联的实力与背后巨大的市场来看,雄鹿队并不会在合同期内交易易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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